窃取证件勒索钱财 东窗事发锒铛入狱 2011年6月22日,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法院对一起敲诈勒索案进行了公开宣判,以窃取被害人车内证件为饵进行敲诈勒索的被告人高海云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0年11月15日晚8时许,被告人高海云窜至本市火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