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拒捕转抢劫 获刑五年罚五千 无业人员万某伙同他人专门在网吧盗窃财物,被发现后采取暴力手段抗拒抓捕,最终被捉。2011年6月8日,湖南省衡南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万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5000元。 现年30岁的万某(小学文化,无业,衡南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