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同居女友分手 男子拳脚相加获刑 四旬男子余某不满同居女友苏某提出分手,对苏某拳脚相加致其伤残。 2014年5月6日,湖南省平江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余某有期徒刑一年。 余某与苏某原系同居关系。 2013年12月6日,苏某提出分手,余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