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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修改《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司法部修改《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司法部2012年12月7日对外发布《司法部关于修改<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决定》,新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新办法规定,律师事务所对分所及其律师疏于管理、造成严重后果的,由该所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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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修改港澳律所与内地律所联营管理办法
司法部修改港澳律所与内地律所联营管理办法 为了促进香港、澳门与内地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九》和《<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九》,决定对《香港特别行政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