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父互殴致其死 故意伤害领刑 15 年 25 岁的黑龙江省农民宫晓明,因琐事与父亲发生争执,并在互殴中致其死亡。据悉,北京二中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其 15 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三年,罚金 1000 元。 法庭经审理查明:宫晓明因幼时父母离异而与父亲关系